| 
             臺北榮民總醫院誠徵營養師: 
 
一、資格條件 
1. 具中華民國國籍。 
2. 須具大學食品營養系、所畢業學士學位以上學歷,且具營養師證書。 
3. 專長為臨床營養及膳食供應與管理。 
4. 具醫院工作經驗至少1 年(含)以上尤佳。 
5. 具電腦程式設計、統計分析能力尤佳。 
6. 具英檢中級考試及格或托福考試證明尤佳。 
7.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 條規定,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,優先錄用。 
  
二、工作項目 
1. 病患訪視、營養評估、營養支持、營養諮詢與衛教。 
2. 膳食設計、膳食供應與管理。 
3. 協助專案研究計畫資料收集及分析。 
4. 臨時交辦事項。 
 
其他請詳見附加檔案,謝謝。 
 
  
         |